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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警方:种下的是鲜花 收获的是苦果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9日 点击数:2420

    为扎实做好2020年禁种铲毒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天长市公安局严格按照《2020全市春季铲毒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从4月1日开始,持续对我市辖区内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可疑地块开展地毯式排查。

    5月13日上午,天长市公安局永丰派出所民警在我市大圹圩农场场部附近、北塔河北坡一块菜地上,发现生长着高矮、大小不等罂粟,随即联系大圹圩社区干部到场,确认菜地是场部附近居民姜某兰家所有。

    民警当即将姜某兰找到现场进行指认、铲除、清点、扣押,确认姜某兰种植罂粟758珠。在场检查的民警向她宣传了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她将要受到法律惩处时,姜某兰叹气地表示,罂粟开花时红彤彤的,自以为种下的是赏心悦目的鲜花,收获的却是受到法律惩处的苦果。

    近日,姜某兰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我局立案侦查。

罂粟和大麻、古柯并称为

三大毒品植物

常用于提取毒品海洛因

长期食用罂粟容易成瘾、慢性中毒

严重危害身体甚至危及生命

小编提醒

罂粟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种植的

毒品原植物

对于违法私种罂粟的行为

天长公安将严厉打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罂粟不是菜,也不是可观赏的花

更不是用来赚钱的工具

非法种植罂粟

要面临的

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判刑

请广大群众注意了!

 

 

信息来源 :天长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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