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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法院:借款不还以车抵债 执行高压再下一“城”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7日 点击数:2391

    6月11日,天长法院以车抵债,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朱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系亲戚关系。2014年2月、2017年1月,李某以做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先后向朱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2018年2月,李某又向第三人王某借款2.3万元,而王某与朱某有借款往来,故王某将其对李某的债权转让给朱某。至此,李某共欠款12.3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朱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起诉至天长法院,获得法院支持。判决生效后,李某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律义务。2020年4月,朱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助理王金依法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并查询其名下财产,发现朱某只有零星存款,便依法予以冻结。李某迫于无奈,主动提出以车抵债。王金立即与朱某沟通。经协商,李某将名下车辆以10.8万元的价格抵给朱某,余款1.5万元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当天,王金约好双方当事人,到该市车管所,现场完成了过户手续。至此,一起长达六年的民间借贷尘埃落定。

 

 

来源:天长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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