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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16名被告人出庭受审!涉嫌犯非法采矿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6日点击数:2493

 

 

11月11日,凤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红等16名被告人涉嫌犯非法采矿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案件庭审。

因案件被告人较多,凤阳县人民法院加强谋划部署,详细制定庭审保障工作方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16名被告人身着防护服出庭受审。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红在修建定远县S309公路中,未按照设计规划施工,以开采矿石加工销售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组织人员超范围擅自采矿。被告人石某海、刘某虎、秦某、沈某坤、徐某志、饶某、廖某和、周某、杨某、邵某峰、刘某春、赵某华,明知李某红非法采矿而与其相互配合帮助非法采矿,总价值33925.04万元,应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韦某娜、杨某、张某,明知其销售的石料是李某红非法开采矿石所得,而予以购买销售获取利润,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与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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