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停车,停车!咱们能不能商量一下,我先凑2万多,余款分期还,请你们千万不要拘留我!”
12月10日,被执行人陈某在被天长法院执行法官送往拘留所的途中,急忙叫停警车,联系家人送来部分执行案款后,再次被带回法院,为自己“争取”到与申请人和解的“机会”。
陈某欠申请执行人顾某货款总计14.3万元,顾某多次催要均被拒绝,遂将陈某告上法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案件先转入诉前调解。调解中,顾某同意核减陈某电瓶车冲抵货款的0.69万元,剩余13.61万元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孰料,协议生效后,陈某拒不履行,顾某只得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依法向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并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陈某却不以为然。当天,执行法官再次传唤陈某来院,陈某一再“哭穷”耍赖,拒不偿还,该院依法作出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通过体检、采集信息等一系列流程后,执行法官将其带上警车,送往拘留所。
行至一半,陈某突然要求停车,表示自己已经意识到了法律的威严和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并当场通知家人送来2.6万元案款。经申请人同意,双方达成和解,案件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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