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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这一年 | 非法阻碍企业正常施工,大溪河四人被处罚!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6日点击数:2587

 

 

 
 

12月28日,凤阳县公安局大溪河派出所依法依规快速查处一起非法阻碍企业施工案件,有力消除了阻工不法行为带来的不利影响,维护了当地生产经营秩序,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出实际贡献。

27日上午,大溪河镇某村村民王某、黄某等人借口修路留路口问题阻碍G345工程正常施工。王某等人站在正在运行的压路机及运输车辆前拒不让路,施工人员只得报警求助,大溪河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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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村民诉求后,公安民警积极向有关单位及部门联络,同时告知村民正常反映程序。在大溪河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民警劝说下,村民先后离开现场。然而当天下午,王某、黄某等人再次来到施工现场,以同样方式阻碍企业施工。

王某等人行为已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经劝说无效,大溪河所、小溪河所、板桥所及特警大队通力协作,将涉案人员带回办案区进行查处。12月28日,带头阻碍施工的违法人员王某、黄某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一日、六日的处罚,另两人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次案件,大溪河派出所快速处置办理,有效打击了非法阻碍施工的不法行为,维护了法律尊严,为辖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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