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为严防节日期间发生涉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在新春佳节到来前,凤阳警方持续加大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有力消除安全隐患。
2月2日下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官塘派出所联合凤阳县土产公司在官塘镇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在某商店仓库内存放有大量烟花爆竹,经清点,共存放鞭炮、烟花等各类爆竹20余箱。
警方调查发现,该店并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且店内的烟花爆竹胡乱堆放,还有部分直接裸露在空气中,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民警当场对违规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扣押,同时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都具有法定程序。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的特殊物品,一旦发生事故,就会给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春节期间,公安机关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制品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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