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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争当新时代人民好法官

明光市人民法院 刘学讲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2日 点击数:2384

纵观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史,从上海弄堂的石库门到瑞金沙洲坝的水井,从延安窑洞到人民大会堂,中国共产党一直把“人民”镌刻在自己的旗帜上,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

朝着梦想砥砺奋进的征途上,“人民”二字贯穿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全过程。“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照见的是共产党人的初心。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全文三万多字,其中有两百多次提到“人民”,四次强调“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的原则、“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目标,处处都彰显着人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展现了发展为了人民的价值旨归。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贯穿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各个方面,具有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涵。党员干部必须准确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是由人民赋予的,只有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法院工作立场,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官,每天和人民群众面对面接触,处理的虽是一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等细碎事,但这些小事却直接关系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家庭的和睦、邻里的团结。能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每一位当事人不仅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同时也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则是衡量新时代人民法官的重要标尺。

今天,我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从“深刻领会、始终坚持、自觉实践”三个方面,谈谈如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当一名新时代人民好法官。

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刻领会以人民为中心

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习近平总书记就说过,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同志鲜明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系统论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以人民为中心,生动诠释了我们党的根本立场,生动诠释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进一步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

庚子鼠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视为重中之重,反复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努力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死率”,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国理政思想,精准回应了疫情威胁下人民群众最根本的需要。党中央第一时间成立防疫领导小组,迅速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层层部署推进,筑牢群防群控严密防线;各地各单位相互配合、携手联动,各省市对口支援湖北,缓解重点疫区防疫压力;广大党员响应号召、冲锋一线,协助基层社区落实隔离防控……还清晰记得,今年大年初三,我院领导班子即全体到岗并迅速研究部署防控工作和执法办案工作,全力抓好联防联控工作,在明党员干警主动取消休假,开启了“5+2、白+黑”执勤模式,在包保小区出入口设立文明劝导台,对进出来往车辆、人员进行登记、劝返,普及疫情知识,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守。同时,及时启动“云办案”模式,推行网上立案、线上开庭、网络执行,运用“云上法庭”让法官和当事人通过视频连线“隔空对话”,将案件审理由线下转到线上,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二、提高站位,力同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利益至上,是我党发展历史的经验总结,是我党的宗旨和先进性所在,更是确保审判事业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只有坚持司法的人民性,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主动将各项工作纳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司法需求的大局,才能确保司法的正确方向,确保司法服务人民美好生活的根本宗旨真正落地生根。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将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作为人民法院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近年来,法院坚持创新引领和需求导向,完善司法便民措施,丰富诉讼服务形式,以打造“繁简分流”制度体系、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格局、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模式为抓手,建设了一个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切实提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进网上立案、微信立案、网上缴费、微信缴费,网上退费,让人民群众在掌心里、指尖上就能办成事、办好事,让司法信息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少跑腿。

“平易近民,民必归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保障、公正司法是生命线,只有做到公正司法,才能让法院工作更加亲民;法院“接地”就是亲民,通过法院开放日、巡回法庭、送法进校园等活动,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让人民法官走进人民,只有和人民群众在一起,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的温度。

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发展理念,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忠诚履职,才能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才能真正做到习总书记所指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当法官,就要站稳人民立场,就要心系百姓。与百姓打交道,主要看你是否心诚,能否解民忧、解民困,你心中是否始终装着老百姓。在我眼里,不分大事小事,只要事关群众都是天大的事。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司法为民,把老百姓利益切实放在首位,把最平凡的事做好。只要当事人跑一趟的,决不再叫跑第二趟,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路、少费心、少误工”。在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就有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我们要制作各类案件一次性告知书,对材料不齐全的依法一次性告知,将当事人“最多跑一趟”,变为“只能跑一趟”。

三、心坚如磐,提升素养,自觉实践以人民为中心

早在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就提出“法治为民”,老百姓关心什么,法治就要在哪里落脚。从2006年到现在,公正司法、造福人民这一价值定位从未改变,一脉相承。全面依法治国,正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和声共振,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同步向前。

作为一名法官,我们要始终即将“公平正义”作为内心深处的价值坐标。它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矢志不渝的崇高追求,是今天中国共产党人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也是人民群众获得安全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不是抽象空洞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有本领不够的危机感,都要努力增强本领,都要一刻不停地增强本领。”“绳短不能汲深井,浅水难以负大舟。”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具体到法院工作,这种“美好生活需要”也有了递进式发展:从解决“进门难、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递进到案件得到公正高效的审判;从希望有证据举在庭上、有理说在庭上,递进到审判全流程公开,案件结果可预期;从提高案件执行效率,递进到彻底“根治”执行难等,都是新时期民众新诉求的多元表现。人民法官践行习近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归根到底是要通过审判活动,实现惩恶扬善、定纷止争,最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结合近三十年的办案工作,我认为要做新时代好法官,应从以下方面提升自身素养,更好、更高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一)仁爱之心。对于法官而言,以博大宽厚的胸怀来爱护群众是“仁”的一种表现方式,是自我认知的一种升华,也是自我精神状况的内在反映。法官只有以“仁”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才能始终充满对人民群众深切的悲悯与关怀,才能坚守内心的道德与良知,作出不偏不倚、公平正义之裁判。无论品德和能力如何,一个冷漠无情、没有仁爱之心的法官,在法庭内是无容身之地的。作为一名法官,必须是一个充满仁爱之心的人。平日里,我们接触最多的是无权无势的普通百姓,解决最多的是家长里短的邻里纠纷,我们没有能力让群众“有栋宇之安,无饥寒之患”,没有力量让整个社会“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但是我们可以用公正司法的信念温暖群众的心,用自己司法为民的行动获得群众的信任。对于有诉求的群众,无论诉求如何,我们都要平等对待,都要诚心礼遇,都要依法办事。

记得有一年夏天中午,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来到法庭,诉说女儿不尽赡养义务,请求法庭予以处理。听了老人的诉说,一种对弱势群体的怜悯之情油然而生。对老人一番好言安慰后,我立即予以口头立案,尔后小心翼翼地将她扶上警车,将其护送回家,先是对她那不孝的女儿进行严厉的批评,之后又和颜悦色地向被告辨法析理。被告流泪了,诚恳地履行了赡养义务,妥善地安顿了老人。像这样快速、高效、为民办案的事例数不胜数。

我至今忘不了的一件事。有一天,有一个男的突然闯进门来,大声嚷着:“谁是法官?”这事你们法庭管不管?”看他很激动,我赶忙让座,并递上一杯开水,心平气和地说:“别急,什么事儿,咱们坐下来慢慢说。”原来,他是附近的村民,姓孙。昨天他家外墙根用水泥打好的防水坡被邻居老王给刨了,找老王要求赔偿损失,但老王不但不赔钱还要打人,并纠集了家族数十人准备打架。情况紧急,我和一名书记员急忙赶到村上,只见老王家门口已围了几十号人,双方都手持铁锨、木棒对峙着,械斗一触即发。我毫不犹豫地冲进人群大声说:“我是法庭的,有什么事给我说,我一定给大家解决好。”通过耐心劝解,双方放下了械具。我经过一番苦口婆心地劝导,双方的对立情绪开始缓和,火气也逐渐地消了。老王当众向孙某赔礼道歉并达成双方共同出资修防水坡协议。老王拉着我的手说:“法官,多亏了你们法庭,要不然我就闯下大祸了。”

这类事对我触动很大。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我们要以虚怀若谷的心态、悲天悯人的胸怀面对他们的悲欢离合,多一份关爱和尊重,少一份冷漠和斥责。一个法官只有具备了仁爱之心,当事人心中的“冰雪”才能“融化”,心中郁结才能豁然开朗,各种案件才能顺畅通达,审判事业才能发扬光大,法治社会才能健康发展。作为一个法官,一生中可能会审理好多起案件,但许多老百姓也许一辈子就上一次法庭,如果法官不凭良心,没有责任心,办案不公,不及时,老百姓就不会再相信法律。在我看来,案件没有大小之分,每一起案件都直接关系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家庭的和睦、邻里的团结。解决好一个纠纷,就会减少一分不稳定因素,增添一分和谐因素。

(二)富有耐心。要想成为一名好法官,必须要有耐心。虽然,当前法官的工作确实繁重,压力确实沉重,但是真正的好法官,绝不是只会苦干与蛮干的人,而是善于发挥自己或集体的聪明才智,用万般的耐心与细心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尽全力化解矛盾与纠纷,消除各方当事人的怨气,彻底地将纠纷化解。

我曾经处理过这样一个案件,原告王某来到法院起诉离婚,称与被告张某婚后生育一子一女,起初夫妻感情较好,为维持生计,双方均外出打工,被告在外出务工期间迷上赌博,并有了外遇,经常不归家且不负担小孩生活费用,现双方已分居,要求与被告离婚。我在送达案件受理材料时,与原告单独进行了沟通,本着劝和不劝离的精神,分析夫妻二人的感情基础、单亲家庭孩子可能面对的问题以及离婚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建议原告慎重考虑。我又与被告张某电话联系,开展调解工作。张某起初对王某提出离婚的要求采取消极抵制,不愿应诉也不愿意和王某进行沟通。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张某终于对我敞开心扉,畅谈多年婚姻存在的问题。我耐心倾听,并引导其换位思考,劝告被告应本着对小孩负责,对家庭负责的态度,少打牌多顾家,用实际行动挽救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劝导,被告张某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调解,尽自己的努力恢复良好的婚姻关系。我遂约原、被告到法庭进行一次面对面的沟通,并帮助夫妻二人回忆恋爱和婚后的温馨,比较双方的优缺点,畅想和好以后如何生活才会幸福,这一次夫妻之间没有再相互指责、争锋相对,但原告也没有明确表示愿意原谅被告。后我邀请原告住所地村支部书记及原被告共同的朋友一起至原告家中给原告做思想工作,告知其被告的思想动态,并转交被告给原告的生活费及保证不赌博、不和其他女人联系的保证书。看到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采取了实际行动,原告王某终于同意愿意再给被告一次机会,二人重归于好,本案以调解和好的方式结案。

有时当事人反映,法官在庭上不让说话,向着另一方。有的可能是当事人在庭上所说的与案件无关,法官不让说,还有的可能是法官开庭案件较多,一个案件开完还要接着开下一个案件,所以当事人想说的就不让说了。还有当当事人忙着陈述理由,而法官却还忙着翻阅案卷,显得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时,当事人心中怎能不懊恼与气愤; 当法官向证人问完问题,证人退庭后,法官先入为主地用预想好的答案去回答关键问题,打乱了律师事先拟好的答辩词与陈述,律师怎能不对法官斜视与不满?往往由于我们的法官缺少耐心,在言行上让当事人不理解,即使案件作出的裁判再公正,当事人也不会满意。

实践证明,耐心能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使法官成为人民群众信任和尊重的人;耐心有利于审判质量效率的提高,促进审判作风的转变;耐心会树立法官公正文明执法的职业形象,提高司法权威。每个法院工作人员都应要有足够的耐心去对待群众。这样才能达成与人相近,与心相连、与理相通的境界,真正让人民满意。

(三)勤勉之心。崇法,需要法官内心信仰法律,具备扎实法学理论功底,娴熟适用法律条文;明理,需要法官深刻理解立法原意,以法理原则与精神正确解释法律,填补法律之漏洞。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官唯有把理性因子浸透于血液,把法律因子固化于骨髓,恪守法律而不拘泥古板,明晰事理而不脱离法治的轨道,裁判案件才能更加公道正直,化解纠纷才能更加驾轻就熟。

从字面意义来看,勤勉基本与勤劳、勤奋同义,如同我们常说的塌实肯干,积极有效的完成工作任务。“有效”,第一点当然是工作的效率。“在法定期限内尽快地立案、审理、判决”,“法定期限”,是司法效率的一种最低限度,不是最佳状态,尽可能短才是最佳状态。而尽可能短,就需要我们法官的勤勉才能实现。

当然,仅有效率是不够的,还应当保证质量。所以还要认真、有效,还要全身心地致力于履行职责。司法能力的基础是建立在司法业务水平之上的,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要求法官不断随之提高自己的司法水平,才能较好的完成法律赋予的神圣的裁判职责。仅有司法业务知识也是不够的,还要有社会经验,有审判技能,有分析能力,还要有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切实让人民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才能将自己锻造成为综合素质过硬的专家型、学者型的人民法官。

目前,各类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如经济进入发展新常态后出现的房地产案件、金融案件、物业管理案件等,案情复杂,处理棘手,如果不去学习和思考,怎能总结出好方法,提炼出新规律。作为一名法官,不能“只顾埋头拉车,而不抬头看路”,办案也不能像“猴子掰苞谷,掰一个扔一个”,一定要对审判规律、审判艺术、审判技巧多研究、多思考、不懈怠,每天陷在个案里的法官,不会成为专家型的法官,更不会成为精英法官。

  ()责任之心。从收到群众们寄来的反映情况的信件,大部分不是我们的干警真的存在问题,而是群众工作做的不到位,引起误会,但这里面有的是因为不会做群众工作,也有的是没有真心对待群众,没有做到案结事了。因此我要提醒大家,对待群众要有真心、细心和诚心。真心,要“将心比心”,把群众的事情当回事。细心,咱们的案件多、工作量大,更要细心,避免不必要错漏,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既是对当事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尤其是裁判文书、程序上不要出任何差错,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诚心,法官在办理每件案件是要待人以诚,尤其在民商事案件庭审中要认真倾听、查明事实、释法析理,让当事人赢的堂堂正正、输的明明白白,努力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面前的平等和司法的公正。

(四)清廉之心。司法廉洁是人民司法的生命,司法廉洁是人民法官的形象。人民法官的职业要求人民法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必须坚守公平正义的司法底线,保持公正、为民和廉洁形象。只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重证据,讲事实,拒诱惑,公正办案,廉洁似水,才能无愧于人民法官的人生,人民司法才有公信力。

近年曝光法官腐败案件中,不难发现大部分违法乱纪的法官都栽在了“熟人”关系上,人情成为了难以逾越的“陷阱”。当然,人情本无错,它是人与人之间纯粹、美好、质朴的情感,但是有时候当人情参与权力、利益交换时,原先附着在人情上的种种消极属性,已然为掩盖非分企图的“遮羞布”。作为一名法官,应该具有辨别的能力和跨越“人情陷阱”的智慧。不仅要知道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古训,还要知道公私分明、不逾越的道理,更要知道为人情画下一道底线。当然,最后一点最重要,那就是,因为法官的职业特殊性,要在日常的为人处事中克制自己,勿要欠下太多人情债,切忌债台高筑、人情透支,因为“来是人情,去是债!”世上老话说的好:“没有免费的午餐”,拿权力去消费人情,最终必然需要拿权力去买单,其结果必然会因滥用权力而受到惩罚。

常修司法为民之德,常想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人民法官要恪尽职守,清清白白办案,堂堂正正做人,永远保持清正廉洁,努力实现廉洁司法,公正为民的人生价值追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压舱石、定星盘,是推动人民法官审判执行的强心剂、助推器。“凡益之道,与时偕行”。新时代人民法官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旗帜、是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绝不是空洞的政治口号,因为“民心”才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只有始终坚持人民为中心,将为民立命融入初心使命,融入工作职责,融入实干担当,迎难而上,真抓实干,才能向人民群众交出合格的时代“答卷”。

树高万丈,植根于大地;江河千里,回溯于其源。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新时代的党员,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我们工作的新奇迹。

“重任在肩思己任,无需扬鞭自奋蹄”。人民法官要不负重托,锐意进取,以永不停歇的执着态度和“钉钉子”的恒心韧劲,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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