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滁州长安网>> 定远长安网>> 平安定远>>正文内容

安徽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控 将责任到人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1日 点击数:2345

 饮料质量过关,但包装饮料的瓶子质量是否过关? 3月30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我省日前要求各级质量监管部门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状况,列入本级风险监测的重点,不定时、有重点的选择部分食品相关产品进行风险监测,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力争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防患于未然。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相关产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日前,省质监局要求各地督促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自觉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省所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均应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设立检验室,并添置检验设备、配备检验员,对原材料和出厂产品进行必要的检验。质监部门将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动态实时分类监管,建立健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信息档案,并录入“安徽企业质量信用平台”。

  省质监局负责人表示,将保持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无标、无证生产及假冒伪劣食品相关产品的力度,一经发现,从严从快依法处置,并予以曝光,不合格产品将按规定责令企业及时召回。对获证食品相关产品企业,严肃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省级以上监督抽查一次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两次不合格的建议发证部门吊销生产许可证。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地方政府和企业,监管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质量约谈,并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主办单位:中共定远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定远县定城镇梅园路和竹园路交叉路口往南约50米(定远县政务大楼)

邮编:233200 电话:0550-4288026 传真:0550-4288026

Email:dyxzfwb@163.com建议浏览器分辨率 1440*900 以上浏览本站 皖ICP备17002914号

技术支持:安徽网狐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