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凤阳县依法打击违法信访行为工作专班
通 告
第1号
凤阳县大庙镇赵某某违法上访被依法判刑
赵某某,男,现年57岁,凤阳县大庙镇人,曾多次因违法信访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2019年12月20日,赵某某因违法信访被凤阳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满释放后,赵某某仍以进京信访为借口向地方政府施压,企图通过缠访闹访获取巨额非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赵某某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1年6月1日再次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5日被批准逮捕。经开庭审理,凤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希望信访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司法机关将依法惩治违法信访行为。
凤阳县依法打击违法信访行为工作专班
2022年5月10日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凤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凤阳县惠政路凤阳县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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