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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强强联合”为历史文物编织“安全网”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9日点击数:3506
“文物古迹是历史的见证,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我们要把它保护好,不能让子孙后代只能在书籍或老年人的记忆中去了解它。”近日,凤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梅波在回访明代开国功臣陈德墓地时说。陈德,安徽凤阳人,1353年投奔朱元璋,南征北战,战功卓著,1370年封临江侯,1378年去世被追封杞国公,谥号定襄。陈德墓位于凤阳县府城镇圩山村,官方资料记载,1973年,生产队平坟时,墓地被破坏,墓砖被村民修建水井之用,且部分墓碑、石雕被盗。2004年10月,陈德墓石刻被列为安徽省第五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0年4月,凤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发现陈德墓石刻位于农田中,部分石刻文物存在被盗风险,亟待抢救保护。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免受侵害,检察官通过开展实地勘查、调查取证,及时向县文化和旅游局发出检察建议:依法履行对陈德墓石刻的保护和监管职责;对原维修方案进行深化设计,报省文物局批准实施;积极申请专项经费,解决修缮资金不足的问题。县文化和旅游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前期陈德墓保护工程建设施工中遇到的难题,进一步加强对陈德墓地保护工作,使检察建议得到全面落实。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职责部门全面履行职责,凤阳县人民检察院与文化和旅游局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双方将通过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督、联席会议与联合培训、办案协作与诉前沟通等方式切实加强对辖区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的保护工作。“开展文物保护专项监督,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文物部门行政执法专业优势,广泛凝聚保护文物、促进依法行政的共识,形成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良性互动,提升保护文物的共识,切实把凤阳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凤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杏喜说。(刘娜 朱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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