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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召开滁州市首例 刑事执行检察建议公开听证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8日 点击数:2055

明光市“调查+听证+送达+督促”“闭环服务”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开辟外出“绿色通道”,深入贯彻落实《明光市人民政府 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力度。

一、全面调查摸排,做深“精准研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可以因工作需要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明光市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日常检查中接到部分社区矫正对象申请在邻县洽谈生意的诉求,因没有详细、具体的操作标准,该市社区矫正局往往对审批后的监管有所顾虑,造成审批通过率低,直接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该院第三检察部干警为摸清类似情况数量,对全市部分矫正对象进行了回访,共发出问卷调查表20份,其中有6份问卷调查显示其有外出经营业务的意向。随后,明光市检察院对该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摸排调查,通过居住地实地走访、涉案资料调取,对本人进行询问等方式,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建立了相应台账。

二、组织检察听证,做到“公开透明”

在充分征求明光市司法局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该院草拟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方面检察建议内容。同时,为了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做好检务公开,2022年6月2日,明光市检察院召开全市首例刑事执行检察建议公开听证会,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出席会议。经过充分听取意见、集中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确属因正常工作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无社会危险性,有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有利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依法宣告送达,做好“释法说理”

结合各方意见建议,该院依法制发明检建〔2022〕11号《检察建议书》,并由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前往该市司法局进行宣告送达。送达会上,就建立一体化协作机制、统一执法尺度和标准、准假审批方式及外出管理等方面做出详细解释。“对于这一检察建议,我局完全接受,将依法办理,进一步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依法高效回应民营企业发展诉求。”该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四、督促依法履职,做实“法律监督”

“您好,我是盛唐花卉产业园负责人王某某,现因业务洽谈需要,特申请前往蚌埠市禹会区一天”,作为该市最大花卉市场的负责人,王某某因犯非法采矿罪,于2020年10月23日至2022年10月22日在明光市明西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其名下所属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根据明检建〔2022〕11号《检察建议书》规定,王某某适用经营性外出要求,该市社区矫正机构在依法核实后批准了其外出请求。“感谢检察院和司法局来我公司走访,经过依法调查后同意我提出的外出申请,解决了公司业务洽谈难题。”在随后的回访调查中,王某某对该院工作人员表示。

作为“府检联动”中的重要一环,明光市检察院以全面调查、公开听证、宣告送达、督促执行的工作方式,积极探索解决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以张弛有度的监管让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在既要管理、又要帮扶中找到了平衡点,有力促进了“后疫情时代”企业生产经营和复工复产,体现了检察工作的“力度”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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