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凤阳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设备更换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中共凤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滁政办秘【2020】42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凤阳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设备更换工程
2、招标人名称:中共凤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3、工程地点:凤阳县各乡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监控设备更换、维保、具体详见控制价清单。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7、项目控制价:贰拾陆万玖仟陆佰贰拾壹元叁角伍分(¥:269621.35)元,最高限价(在控制价基础上下浮10%): 贰拾肆万贰仟陆佰伍拾玖元贰角贰分(¥:242659.22)元。
8、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9、质量要求:维保期一年并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0、付款方式:
(1)施工完工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每季度付至合同价款的25%;直至一年质量维保期结束全部付清
(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防监控的营业范围,且安徽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证书具有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6日15时00分。
2、开标、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共凤阳县委政法委员会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凤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张云霄
电 话:18855002359
代理机构:安徽圣钰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柴工
电 话:18019864777
日 期:2023年1月10日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凤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凤阳县惠政路凤阳县政务中心
邮编:233100 电话:0550-6721801 传真:0550-672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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