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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例!琅琊区送教一名非滁州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2日 点击数:1853

日,区委政法委联合公安部门将因盗窃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翁某某送入淮安市某特别教育学校翁某某将接受为期年的专门矫治教育,他也成为全市例非滁州籍被送交专门教育的未成年人。

前不久,区委平安办接获报告,非滁州籍翁某某因盗窃被琅琊警方抓获,其户籍地在南京市六合区,因年仅15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无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区委平安办经多方协调,从家庭、学校方面加强对翁某某矫治教育。

一是协调学校加强专门矫治。区委平安办主动与淮安市某特别学校沟通,设法将翁某某收入学校进行专门矫治,经履行相关手续后,翁某某顺利入校。二是及时研究拨付矫治费用。区委平安办从其家庭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决定,帮助解决入专门矫治费用4万元。三是对接亲属强化家庭教育。针对其父母管教缺失,导致其初三辍学后长期在社会上散混的现状,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其父母,面对面做思想工作,要求他们用亲情、温暖、约束填补家庭教育的失位。

“我们对孩子疏于管教,没有尽到责任,是你们不放弃、不抛弃,伸出援助之手,设法让孩子回归正常轨道。”入教那天,其父母感谢之情溢于言表。

区委平安办以该案为切入点,加大对不良行为未成年人送教力度。 同时,当下治与长效管相结合,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建设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教育基地,联合多部门经常性开展矫治教育和宣传教育,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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