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77.2 |
因公出国(境)费 | 11.2 |
公务接待费 | 2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46.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6.0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二、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1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2万元,与预算安排标准严格一致;主要用于中央政法委、省委省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0.0万元,与2014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6.0万元,与2014年预算持平。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综治监督检查、执法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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