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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多跑点 判决少一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1日 点击数:345

6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主题教育专题党课上要求“决不能满足于末端的个案审理、就案办案”。近日,明光市人民法院桥头法庭法官主动走出法庭,避免简单的个案审理、就案办案,成功调解2起案件,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寄送的地址是她丈夫户籍地,为什么是她母亲签收?”法官节假日驱车前往宿州萧县了解被告家庭情况。

杜某诉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庭受理后将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邮寄送达到徐某丈夫户籍地,送达回执反馈收件人是徐某母亲。

为核实借款事实和送达情况,桥头法庭庭长卞广庆带着疑问驱车来到徐某在宿州萧县的住处,发现徐某及其丈夫均不在家中。后根据村委会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上徐某丈夫,其丈夫在电话中表示自己同样联系不上徐某。法官后又赶到徐某娘家调查其具体下落,其父母亲表示因徐某更换手机号码联系不上。

法官当即向徐某父母亲释明法律后果,因本案标的额不大,如缺席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徐某可能会受到信用惩戒,希望徐某能出面处理。

第三天上午,法官接到一通陌生电话,接通后得知是徐某,其表示借款属实,愿意偿还,但请杜某能再给些时间。因杜某和徐某均在外地工作,法官随即通过线上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四岁的女儿可能跟着母亲生活会更好!”承办法官到苏州劝说孩子父亲。

吕某诉周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周某在苏州工作,开庭当天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庭缺席审理。庭审后,法官综合本案的证据材料,考虑到作为母亲的吕某抚养不满四周岁的女儿,更有利于女儿健康成长,但硬性判决可能效果不佳。

法官到周某母亲的家中打听到周某在苏州的具体工作单位。法官借着到苏州调查核实另案的证据之机,将本案一并带去调解。法官随后驱车到苏州市,来到周某工作单位,为不影响其工作,请周某到附近地方进行调解,通过释法明理,周某及其一同在苏州工作的亲属均表示愿意将女儿变更给吕某抚养,并同意每月支付抚养费,连同女儿探视事宜一并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桥头法庭始终坚持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方法和技巧,推动矛盾纠纷在基层实质化解。今年以来,该庭在审结的各类案件中,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202件,调撤率达82%以上,卞广庆个人调撤率近85%

从“坐堂办案”到“上门指导”,这是明光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坚持从实质、根源上定分止争的生动实践。该院一直鼓励法官主动走出去,更多选择以调解方式结案,降低“案-件比”,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减少当事人诉累,做实司法为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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