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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自焚事件 彻底暴露“法轮功”的邪恶嘴脸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2日 点击数:0

2001123日,7名来自河南省开封市的“法轮功”痴迷者在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蛊惑下,在北京天安门广场点火自焚,1人当场被烧死,4人严重烧伤(后年仅12岁的刘思颖抢救无效身亡),另有2人被及时制止。这就是震惊中外的“1·23”自焚事件。如今,“1·23”自焚事件已经过去23年,但惨痛的教训依然让人无法忘怀。

铁的事实不容抵赖

自焚事件发生后,“法轮功”邪教组织极力推脱责任,试图将责任推到中国政府身上,暗示这场惨剧是由中国政府导演,胡说是“花钱雇佣的演员”等,但这些谎言随着事件当事人一个个走出来作证而破灭。在境外记者的现场录像里,真相浮出水面;幸存者、受害者的叙述及肉体和精神伤痛,成为“法轮功”残害生命的铁证;国际权威媒体在调查后发出正义声音;李洪志也屡次在“经文”里间接证实:“1·23”自焚事件,他就是始作俑者!

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由此可见,“1·23”自焚事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容“法轮功”邪教组织抵赖。

是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在教唆弟子自焚

事实证明,7名“法轮功”信徒自焚都是在李洪志“法理”蛊惑下的必然结果。

200012,李洪志发出《去掉最后的执著》,要求信徒“去掉一切常人执著,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从而达到更高生命境界”。

李洪志鼓吹“肉身肮脏论”,蛊惑信徒厌恶生命,声称:“人的肉身是最肮脏的。是根本就不能带到天上去的,所以你修的再好也不行,你具备不了天上那么纯洁、那么圣洁,达不到那种状态。”(2003年《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刘云芳正是为了丢下肮脏的肉身,奔赴“法轮世界”,才去引火自焚。

在“肉身肮脏说”的基础上,李洪志进一步引导信徒用自己的肉体换取成“神”走向“圆满”的路径。“因为你的死,因此而得到上天的福报,这不是转化成了一件更好的好事吗?”(《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神不会真正的死亡”(《二零零五年加拿大法会讲法》),“你听说过有极乐世界吗?法轮世界更美。”“极乐世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鸟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是金的,连佛体都是金光闪闪的。”“所以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李洪志以此蛊惑信徒“死可成神”,诱骗信徒舍身取邪,进入“法轮天国”。

为了“圆满成神”,与妈妈点燃自焚之火的“开心果”刘思影生前对记者说:“去天国,那里到处都是金子,通向天国的路也是金子铺的。”她说这是妈妈告诉她的。难怪参与自焚的“法轮功”信徒视生命为草芥,还相互道别:“天上见。”

不仅如此,李洪志还向信徒描述:“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间没有害怕的感觉,恰恰相反却突然感觉到有一种解脱感,有一种潜在的兴奋感;有的人觉得自己一下子没有身体的束缚了,轻飘飘地非常美妙地飘了起来。”(《转法轮》)以此蛊惑信徒“死亡有快感”,自焚者当然乐赴死地。

既然人的“肉身肮脏”,而“死亡有快感”“上天得福报”,且李洪志又说“我们讲元神不灭,这也不是什么迷信”;“我们在高层次上看,人死了,元神不灭”;“人死亡了只是你最大一层分子,就是人的躯壳,表面这层分子在这个空间中死亡了,脱掉了,而你真正的由微观物质构成的身体怎么会死亡呢?”自焚者们自认为身灭神存“元神不灭”,烧掉的只是肉身,而且还“圆满升天”“返回家园”,这才甘心焚毁自己。自焚者郝慧君承认自己是为“护法”“圆满”才“放下生死”去自焚的。

正是在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蛊惑下,山西省屯留县49岁的李进忠和26岁的常浩驰相信已“功成圆满”,结伴举火身亡;吉林省九台市的阎继刚,为“圆满升天”在玉米地里点火身亡;河南省息县28岁的曹丽,带着1岁儿子一起点火身亡;湖南常德的谭一辉,在北京海淀区万寿路举火身亡;河南省济源市的王保涛在该市世纪广场点火身亡……

无可抵赖的现实,血淋淋的自焚惨剧,正是这些“法轮功”信徒,用生命的代价,实证了李洪志编造的歪理邪说是如此的邪恶,无时不在警示李洪志就是“自焚”事件的幕后元凶。

当事人如何说

经历“1·23”自焚事件的当事人最具说服力。自焚事件的组织者王进东事后不断反思,写出了《愚昧·死亡·新生》《“法轮功”是愚昧的代名词》等文章,详细地介绍和反思了“1·23”自焚事件。另一组织者薛红军得知李洪志一伙不承认自焚者是“法轮功”信徒时,气愤得双手颤抖,“他们是睁眼说瞎话,李洪志想推脱责任天理难容啊!”

一部分“法轮功”信徒通过“1·23”自焚事件看透了“法轮功”邪教的真面目,果断地放弃并远离了“法轮功”,有的还加入到反邪教志愿者行列。比如,原“法轮功”信徒陈斌结合自己的经历,透析“1·23”自焚事件,撰写了《怎样认识李洪志和“法轮功”》一文,并现身说法挽救多名“法轮功”痴迷者。山东原“法轮功”信徒郑晓燕在《我庆幸没有成为天安门前第八个自焚者》一文中,发自内心地写道:“(如果)不是政府及时挽救了我,那第八个天安门自焚者就是我!”

由此看出,“法轮功”的危害是多么的巨大,李洪志的品行是多么的败坏,人们对“法轮功”是多么的憎恨。

1·23”自焚事件,是当事人心中永远的噩梦,也是人们心中永远无法抹去的伤痛。

境外媒体、专家从“1·23”自焚事件中,得出“法轮功”是邪教的结论

再看看境外人士如何看待“1·23”自焚事件。路透社记者Jeremy Page撰文告诉人们:“我认为,‘法轮功’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反人类、反社会的邪教组织。”

法国《欧洲时报》发表评论说:“李洪志从一开始宣扬迷信到现在指使信徒去自焚,这哪里是在练功健身,或者是叫人向善?就从这一点也可看出‘法轮功’早已堕落成了邪教。”韩国《教会与异端》发表文章《“法轮功”是邪教!》一文称:“目前中外记者联合采访了参加自焚的几名幸存者和策动自焚事件的1名‘法轮功’学员。学员们强烈谴责‘法轮功’是邪教组织,欺骗和愚弄了自己。”美国《时代周刊》在“法轮功”专辑里发表题为《转折点》的评论文章中评论道:“‘法轮功’头目在自焚发生后胡搞了一个拙劣的补救。他们不是承认5个抗议者可能是受误导的弟子,而是否认了跟他们的任何联系。难以置信地,‘法轮功’网站坚持说自焚是政府特工扮演的,几乎无人信服那个台词。”

美国邪教问题专家瑞克·罗斯对幸存者陈果等进行了采访,在其文章中剖析了惨剧发生的原因以及邪教危害,“‘法轮功’选择了试图将责任推到别人身上,而不承认正是由于它激烈的反政府言论才促成了这场惨剧”,“一个组织的教义和练习能够危及批判性思维,损害理性思考,这就是为何这个组织被称之为邪教”。罗斯提醒世人,“天安门悲剧从另一方面证明了‘法轮功’具有潜在危险性,可以视其为一个破坏性邪教”!

玛格丽特·泰勒·辛格被公认为“全世界最重要的邪教问题研究权威”,其生前曾表示阅读了能找到的李洪志所有言论的英文翻译,认为“法轮功”具有典型的破坏性邪教特征。

1·23”自焚事件让世人看清了“法轮功”邪教的真实面目,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下,邪恶的教义成了信徒残害生命的教唆,也让人们识清了邪教的危害性。邪教主的罪行罄竹难书,人们只有远离邪教,才能免遭落入邪教组织精心布下荼毒生灵的邪恶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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