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滁州长安网>> 全椒长安网>> 综合治理>>正文内容

用心当好“解铃人” 倾力化解“烦心事”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1日 点击数:0

    “谢谢法官这么快就帮我争取到了赔偿款,这桩烦心事终于得到解决了!”近日,全椒县人民法院二郎口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促成当事人“事心双解”。

      2023年2月,原告宋某某在全椒县二郎口镇某工地从事管道安装工作时,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摔伤。经鉴定,本次事故导致原告九级伤残。因索赔无果,原告将该工程的中标单位某建设工程公司与该工程的实际施工方某消防工程公司、某消防工程公司滁州分公司及万某某诉至全椒法院,要求四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总计23.7万余元。

      该案涉案金额虽不大,案情也较为简单,但却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考虑到原告伤情与经济状况,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尽快为原告争取到赔偿款,承办法官决定适用调解方式化解该起矛盾。庭审中,承办法官全面听取双方意见,明确了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赔偿金额。找准症结所在后,承办法官梳理调解思路,法理与情理双管齐下,积极引导双方沟通协商。一方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四名被告阐明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希望各被告换位思考,体谅原告受伤却无法获赔的心情;另一方面对原告进行安抚,对其因伤索要合理赔偿表示理解,并引导其结合伤情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提出合理的赔偿金额。
      在承办法官耐心劝导下,双方当事人围绕着赔偿的数额、给付的方式展开了针对性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被告某消防工程公司、某消防工程公司滁州分公司共同赔偿原告8.1万元,被告万某某赔偿原告8.1万元,上述赔偿款项均由法院从被告某消防工程公司的账户里扣划,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也有效维护了弱势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件件“小案”关乎民生,桩桩小事连着民心。全椒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切实把体现群众利益、反映群众愿望、维护群众权益、增进群众福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主办单位:中共全椒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全椒县儒林路181号

邮编:239500 电话:0550--5011477 传真:0550--5011477

Email:qjzfwbgs@163.com 建议浏览器分辨率 1440*900 以上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