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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十年姻缘难再续 温情调解促“和离”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2日 点击数:0

      近日,全椒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化解了当事人的积怨,双方和平分手。

基本案情

      田某某与曹某某结婚十余载,育有一双儿女。在多年的婚姻生活中,二人常因家庭琐事产生争执,感情逐渐淡漠,后双方因家庭矛盾长期处于分居状态。现田某某以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为由,要求法院判令其与曹某某离婚。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试图挽回这段婚姻,但原告始终表示双方已无和好可能,坚决要求离婚。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后,承办法官及时调整调解方案,将工作重心转为促成双方好聚好散。调解过程中,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让双方各自阐述自己的想法,并针对矛盾焦点,情法相融地疏导、安抚,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和平解决纠纷。经过承办法官悉心劝解,双方情绪逐渐缓和、心结慢慢打开、分歧逐步缩小,最终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一起离婚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家事纠纷牵着民生、连着民心。全椒法院在办理家事案件时,始终秉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贯彻落实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通过“情与法”结合,妥善处理各类家事纠纷,着力维护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使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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