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凤阳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关于拟确认
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安徽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的规定,经凤阳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调查和评审,拟对张浩楠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确认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0550-2225327
凤阳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附事迹:
张浩楠主要事迹
张浩楠,男,2001年6月出生,现役武警部队军人,凤阳县大庙镇大庙社区居民。2024年2月10日上午,回家探亲的张浩楠听到邻居家传出阵阵爆炸声,空气中还伴随着烧焦的气味,张浩楠迅速上前观察,发现有烟雾从门缝里飘出,初步判断出是邻居家失火,立即让父亲打119联系消防队,并让围观群众去喊户主,自己则快速返回家中拎了两桶水在门口等待,随时准备救火,户主回来将房门打开后,他飞快拿起周围群众送来的灭火器,顶着浓烟和刺鼻的味道冲入火场,打开灭火器对准着火点猛扑,用了两瓶灭火器后成功扑灭火情,避免群众遭受更大的财产损失。
张浩楠曾获2022年“四有”优秀士兵嘉奖。2024年2月获评见义勇为类“凤阳好人”。
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凤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凤阳县惠政路凤阳县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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