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4年6月14日上午,明光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到滨河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两起物业合同纠纷案。
该小区业主李某言和梁某兵,因不满意物业服务,自2022年以来拒绝缴纳物业费。2024年,该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分别补缴物业费2113元和4970元。
庭前,法官提前到达现场,组织双方到小区现场勘察,进行庭前调解,并当面核算房屋面积和欠缴物业费金额。经庭前调解后,业主梁某兵主动补缴了物业费4970元。
法官就另一起案件就地现场开庭。庭上,双方就物业服务是否到位、业主是否有权以服务不合格为由拒缴物业费等焦点问题进行调查、展开辩论,法官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并发表意见。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围观群众纷纷就生活中物业纠纷其他方面问题进行咨询,该院法官就相关问题结合《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做了充分讲解,为广大业主答疑解惑,引导业主依法维权。现场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品100余份。
“小物业”关系“大民生”,下一步,明光法院将深入践行“能动司法、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导向作用,通过“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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