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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委平安办关于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点击数:0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规定,经全椒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评审,一致认为,王志的救火行为符合法定的见义勇为条件。现将王志救火事迹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向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0550-5031775   邮箱:qjzfwbgs@163.com 。

地址:全椒县政府南附楼612。

 

 

中共全椒县委平安全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附事迹:

 

王志,男,1979年9月出生,全椒县襄河镇花园村人。

2024年6月5日凌晨2时许,襄河镇花园村孙塘组村民王晨家中突然起火。当时正值深夜,大多数村民已进入梦乡。隔壁邻居王志被熊熊大火引发的浓烟惊醒。看到王晨家火光冲天、浓烟四起,他没有片刻犹豫,拿起水管,爬上屋顶,利用自家井水的水泵开始灭火。

起火点周围房屋较为密集,距离近的住户仅五六米远,且火灾发生正值深夜,如不快速将火扑灭,将严重威胁周围十多户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后果不堪设想。起火的屋内存放了几千斤黄豆以及机械设备、家用电器,火势一时难以控制,木质屋顶几乎全部燃烧起来,并且火势还在不断蔓延。此时消防车尚未赶到,王志冒着熊熊烈火和刺鼻的浓烟继续灭火,不料屋内煤气罐突然发生爆炸,爆炸形成的巨大冲击力将屋顶的瓦片炸开,王志也不慎从屋顶跌下,造成脚后跟粉碎性骨折。

最后在消防救援大队和热心村民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奋力扑救,大火终于被扑灭,所幸没有造成其他人员伤亡。

事后,王志在医院表示:“救火时没想太多,就想着怎么赶快把火扑灭。其他人遇到这样的情况,也会伸出援手,不会袖手旁观。”

 


主办单位:中共全椒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全椒县儒林路181号

邮编:239500 电话:0550--5011477 传真:0550--501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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