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刘宏质,男,54岁,中盐东兴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职工,2024年10月刘宏质在花园湖救落水者的事迹被定远县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2024年7月15日早晨6时许,刘宏质在定远县花园湖公园锻炼身体,发现一个年轻男子在花园湖中间的观景桥上打电话,通话过程中情绪激动,并扬言跳水。为防不测,刘宏质一边关注该男子动向,一边寻找工具,心想万一男子真跳水好去救他,经过搜寻刘宏质发现一个2-3米的树棍。又过了几分钟,刘宏质听见噗通一声,再往观景桥上看,发现看不见人了,他赶紧掏出手机拨打110报警,同时拿着树棍赶往观景桥。他到了桥上发现男子已经落水并在水中挣扎,他就赶紧把树棍伸向落水男子,经过努力,男子最终抓住树棍,刘宏质一边将落水男子往岸边拖一边喊人帮忙,最终落水男子获救,因为施救及时,落水男子无大碍。
平日里刘宏质就是一个热心肠的人,这次他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挽救了一个生命和一个家庭的幸福。他的行为不仅展现了高尚的道德品质,也为全社会树立了榜样,让我们看到了平凡人身上的闪耀光芒。
主办单位:中共定远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定远县定城镇梅园路和竹园路交叉路口往南约50米(定远县政务大楼)
邮编:233200 电话:0550-4288026 传真:0550-4288026
Email:dyxzfwb@163.com建议浏览器分辨率 1440*900 以上浏览本站 皖ICP备17002914号
技术支持:安徽网狐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