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近期我镇组织应急办、市场所、派出所,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本次安全检查旨在督促各零售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预防和遏制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事故的发生。检查人员重点核查以下方面:
经营许可资质:是否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悬挂在醒目位置;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转让或出租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安全经营条件:零售场所是否符合“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安全距离要求;是否与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建筑物、易燃易爆场所保持足够安全距离;是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桶等)并确保完好有效;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是否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是否与易燃物、火源有效隔离;是否存在异地储存、非法储存行为。
产品质量与来源: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标识是否清晰(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燃放说明、警示语等);严禁销售“三无”(无厂名、无地址、无合格证)产品、假冒伪劣及违禁(如摔炮、拉炮、砸炮、超规格超药量产品)产品。
安全管理措施: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是否制定并张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器材;是否向购买者宣讲安全燃放知识。
我们呼吁各零售经营者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合法经营、规范储存、安全销售,对自身、对顾客、对社会负责。广大居民群众在购买烟花爆竹时,请务必选择持有有效许可证、经营规范的零售店,购买包装完好、标识清晰的正规产品,并严格按照燃放说明在指定安全区域文明燃放。并且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如发现无证经营、非法储存、销售伪劣违禁产品等违法行为,请及时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派出所或市场监督管理所举报。
平安是福,安全为重。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防范安全风险,离不开每一位经营者、每一位居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共同努力,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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