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5月11日一大早,天空下着小雨,来安县人民法院民事法官来到该县张山乡桃花村村委会,在这里审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
该起案件两原告均是八十多岁的老人,被告也已年过六旬,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是老人行动不便,且路途较远,主审法官余世予决定将庭审搬到原被告双方所在地的村委会进行,该起案件的审理吸引了当地村干部及数十名村民旁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庭审前后,县妇联主席郭宏等与女法官一起现场解答了旁听群众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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