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天长市检察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2026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之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法典落地见效,引导全社会强化生态保护法治观念,8月13日下午,天长市“2026年全国生态日暨《生态环境法典》专项普法集中宣传活动”在吾悦广场举行。
天长市检察院组织干警积极参与,将生态法治知识送到群众身边,以检察力量守护地方绿水青山。

活动现场,干警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通过以案释法宣讲、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围绕大气污染、水体保护、固废处置等群众关切,解读法典中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法律责任等关键条款,引导群众从学法知法向守法用法延伸,将生态法治要求转化为日常行动自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首次以立法明确“生态环境检察”概念,并将“强化检察监督”写入法律,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内容。
下一步,天长市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深化生态环境检察工作,聚焦生态保护重点领域精准开展法律监督,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美丽天长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主办单位:中共天长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天长市炳辉中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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