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干警的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效果意识,推动执法办案工作健康发展,2015年4月27日-29日,来安县检察院按照上级院要求和本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2014年以来办结的案件全面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一、准备充分,确保评查有基础
一是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案件评查工作,4月初,该院组成了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人才库人员既有院领导、检委会委员、部门负责人,也有办案经验丰富、理论扎实的检察业务骨干。
二是制定了评查办法。该院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明确了评查范围和标准,确保评查活动有据可依,有理可循。同时,针对侦查监督、公诉、职务犯罪侦查、民行、控告申诉等案件就实体、程序、文书制作、系统办案、卷宗装订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三是认真开展自查。在集中评查之前,该院在今年3月初,要求各业务部门和办案人员按照《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管理规范》(2013版)的要求,集中一个半月时间对本部门和本人2014年度以来所办的全部案件就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地自查,并要求将查找出的问题记录在册,全面进行整改落实,为集中评查打好基础,确保评查取得实效。
二、深入动员,明确评查严要求
2015年4月27日,该院专门召开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动员会,提要求、定措施,在学习《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管理规范》(2013版)、《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和《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基层院检察工作考评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吴杰检察长强调:
一要提高认识。全体评查人员要深刻认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于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性,要把评查工作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此促进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从而把思想统一到该项活动中来。
二要全面扎实。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此次评查工作,按照“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要求,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切实做到不留情面、不走过场,评查有力度、有深度。同时,要处理好本职工作和案件评查之间的关系,确保评查落到实处。
三要务求实效。在确保案件评查质量、效果的同时,要以此次评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检察人员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自身执法办案能力,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切实做到用整改成果促规范。
三、精心组织,促进评查得实效
全面评查。此次案件质量评查范围为2014年以来反贪、公诉、反渎、侦监、控申部门所办理的全部案件,主要针对案件事实认定和证据运用、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诉讼程序和办案规定、法律文书制作以及案卷材料装订等五大方面,采取逐案评查、流水作业的方式进行。评查人员在认真阅卷评查的基础上,按照案件质量评查登记卡的要求,一案一卡,详细载明案件类型、案号、案件名称、评查人和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便统计梳理。此次共评查案件370件,经过认真评查,大家一致认为,该院案件质量较高,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文书制作和卷宗装订规范,但也发现存在一些瑕疵问题。
认真整改。案管中心一方面将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向各业务部门逐一送达,并要求限时整改落实。同时,针对评查情况制作《来安县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报告》,详细列举所办案件在事实认定、程序适用、文书制作和卷宗装订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警示,促进干警文明、规范司法。
延伸效果。案件质量评查是对执法办案规范性标准的再学习,对执法办案纪律的再强调。评查中,该院将案件评查同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理念教育,以及检察干警职业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干警从执法不规范的细节中查找自身在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查促改,促使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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