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15年,来安县民政局继续注重加强和改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以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提高管理和保障水平。
一是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按照全市统一城乡低保标准的要求,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2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20元(即2640元/年),年增长20%。二是及时足额发放保障金,目前我县共有保障对象7925户、14238人,1-6月累计发放1585.9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182元,同比增长40%。三是加强动态管理,上半年经审核审批共取消保障对象2007人,新增保障对象1644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目标。四是开展信息录入工作,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克服系统慢、时间紧、任务重等种种困难,我县在全市率先完成城乡低保历史信息采集工作,为下一步全国城乡低保信息系统的全面应用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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