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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法院对照“负面清单”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4日 点击数:2389

为增强法院中层以上干部反腐倡廉意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近日,来安县人民法院利用一周的时间,在全院集中开展了廉政谈话活动。

廉政谈话前,来安法院提前半个月下发通知,对谈话的分工、内容、要求、注意事项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做到分工明确、内容具体、责任到人。谈话人与被谈话都作了充分、认真准备。廉政谈话分二个层面:院长与院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分别开展。

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反对“四风”,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等情况。对照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自我查摆,特别是对照《条例》中新增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负面清单”,重点检查,对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防患于未然。通过廉政谈话教育院中层以上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

谈话过程中,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认真填写《廉政谈话登记表》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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