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控,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水平,来安县司法局采取三项措施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电话汇报工作。
一是完善电话汇报制度。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来安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人员电话汇报制度》。要求社区矫正人员每周定期电话汇报上周的工作、学习等情况;重点汇报是否有外出、接触同案犯等行为。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记录社区矫正人员的电话汇报情况。对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电话汇报的时间、内容进行详细记录,确保记录内容详细、准确,同时县社矫中心对各司法所电话汇报登记情况进行定期督查。
三是严肃处理违规现象。对违反规定,未按时汇报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了解原因。根据违规行为程度,分别给予提醒谈话、口头诫勉、警告等处罚。(徐常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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