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消除精神病人对社会的危害,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根据县综治委的要求,雷官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摸底管控工作,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
一、调查摸排、分级管理。
雷官镇对所属辖区内的精神病患者展开全面性的调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层层落实管控,实行责任人、监护人双项责任制。村委会、村综治专干是主要责任人,精神病患者的近亲属是主要监护人,落实监护人的看管责任;对没有监护人或近亲属的,所在村委会要相应履行监护职责;对生活无着落,流浪街头的精神病患者要积极护送到民政部门并妥善救助。平时密切关注一般性精神病人的动态,落实药物治疗、心里疏导、生活安定措施,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二、及时监控,迅速处理。
全面制定防控工作预案,在遇突发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时,及时出警并控制局面。今年以来,镇综治办加大了对间歇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力度,对辖区内精神病患者逐一落实监控责任、稳控责任,对病人实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其病情加重,立即上报,迅速处置,确保其发病前得到有效监护和及时治疗,避免患者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
三、及时汇报,社会联动。
各村对摸排调查出的精神病患者的具体情况,特别是重点管控人员,做到及时向镇直部门汇报,一方面联系患者所在村干部,稳定患者情绪,另一方面协调民政部门实施医疗救助。
四、积极动员,根除隐患。
为从根源上消除隐患,雷官镇党委政府会同雷官派出所民警和患者所在村的综治专干,主动联系患者监护人认真协商,动员监护人及时将病人送往医院治疗,监护人家庭确有困难的,由镇政府筹集医疗费用,并由警方护送患者前往精神病院医治。(冯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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