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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 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1日 点击数:2425

 

关于《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

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市2015年《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58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市委政法委。

联系电话:8152360

电子邮箱:mgswzfw@126.com

 

 

 

            中共明光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5年5月4日

 

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

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法学会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法治宣传教育能力和水平,现就我市关于2015年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形成全民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大力推进法治明光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活动时间

2015年5月—12月。

三、活动内容

开展“普法四个一”活动:

(一)一堂法治讲座。

主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

时间:5—10月份

(二)一场普法宣传。邀请青年普法志愿者分别到机关、学校、企业、社区(村)进行巡讲,进一步提升青少年以及基层干部群众学法、执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

主办: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

时间:6—11月份

(三)一个模拟法庭。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编排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以模拟法庭形式进行演示,在此基础上动员全市中小学生举办模拟法庭大赛。

主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

时间:9—12月份

(四)一次法律服务。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到市南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明光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服务场所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为青少年以及基层干部群众身边的法律问题释疑解惑。

主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司法局

时间:5—12月份

四、服务对象

主要面向基层党政领导干部、中小学校学生、乡镇和社区群众,兼顾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涉毒人员等特殊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今年的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是以往活动的拓展和提升,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坚持以基层需求为导向,以百姓受惠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做到充分动员、精心策划、强化指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安排具有自身特色的各项活动,杜绝形式主义,注重工作实效,确保年内全面完成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任务。

(二)上下联动、汇聚合力。根据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思路,充分发动和依靠各级政府、社会资源、专业机构作用,形成合力推进、全民参与的良好活动态势。全市性活动,各地要积极配合参与。需要市有关部门支持的,及时与市委政法委联系,以便统筹安排。各地、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的活动也要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职能作用,确保“普法四个一”活动任务圆满完成。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活动开展中要注重法治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拓展宣传阵地新功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等媒介作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要及时做好活动总结、影像图片和数据统计等资料汇总工作,并及时上报市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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