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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中院到明光法院督导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2日 点击数: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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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上午,滁州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严法,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平一行到明光法院检查督导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骏、市法院院长王沁等人陪同督导。

陈严法检查了明光法院立案登记窗口的运行情况,并与立案大庭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对明光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和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明光法院实施诉访分离、排队叫号系统、立案案件查询自助系统等多项便民措施表示赞赏。

陈严法指出,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意义重大,是最高院对中央的承诺,做为中院和基层院院长必须按照最高院号召和要求,抓紧抓好。针对下一步如何稳步推进立案登记制工作,陈严法强调,一是科学研判,超前谋划,严格按照省高院“日报告、周分析、月总结”的要求,对新类型案件要第一时间上报中院,一周立案情况要全面分析,对未来立案工作的走势提前预判,做到应对自若;二是借好外力,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的作用,善于运用人民调解、专业调解、行政调解的力量来参与法院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打好组合拳,妥善化解矛盾;三是主动应对。目前我们既要应对司法改革,还要应对好立案登记制改革。在立案登记改革中要应对好缠访闹访、恶意诉讼、虚假诉讼;在新行政诉讼法颁布后,要建立健全与行政机关的对接、沟通机制;对立案标的额调整后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

在明光期间,陈严法对审判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他指出,审判管理要为领导当好参谋,要看到数据背后的问题,审管办既要发挥司令部的作用,也要发挥参谋部的作用。陈严法院长强调:一是要抓好审判质效。审判质效是体现能力、体现公信的标准,是在遵循司法规律的推行过程中不断完善的,质效考核必须坚持并作为一个重要工作来抓;二是要推进好问题管理法。小问题不解决会演变成大问题,大问题要解决花的精力会更多,必须找出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三是要落实好、执行好制度。我们已经建立了沟通制度、研判制度、通报制度等,这些制度都很好,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制度作用。

(明光市人民法院  张为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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