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为进一步规范民政社会救助审批工作流程,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精准性和规范性,促进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防止关系保和人情保等现象产生,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明光市民政局制定了社会救助集中审批办法,并在4月份试行。
审批范围包括目前民政部门负责的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审批人员由社会救助工作分管负责人、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具体审核人员组成,邀请局机关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民政干部和社区(村)干部监督,审批意见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审批会议准备专用签到簿和会议记录簿,并由专人负责签到和记录。
2015年4月,符合上会审批的城市低保22户,通过审批16户;符合上会审批的农村低保71户,通过审批56户;共完成临时救助审批85 件,支出救助金11.29万元;完成边缘人群医疗救助审批23户,支出救助金12.37万元。
(明光市民政局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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