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明光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文化育检、文化兴检”工作思路。2011年3月,该院结合实际,精心筹划,创新开展了“星光奖”评选活动,并在办公楼内建设了一条50米长的“星光走廊”。目前,“星光奖”已成为该院一项文化建设品牌。
精心筹划,科学制定方案
集思广益,民主产生。作为“星光奖”制度第一提出人——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寿忠同志,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先后三次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此外,还在检察局域网开设征求意见贴,广泛听取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星光奖”评选办法拟稿分发至每位干警,派人专门收集整理反馈意见。对每一颗星的名称反复推敲,对每一颗星的评选标准仔细把握,历经半年多的酝酿,2011年3月31日,“星光奖”制度正式施行。
内容全面,设计科学。“星光奖”设有十项常设项奖,即益壮之星、中坚之星、希望之星、办案之星、规范之星、学习之星、纪律之星、节约之星、建议之星和精驾之星。在职能分工上既包括检察业务,又包括综合工作;在年龄结构上既有中层干部,也有资深检察人员和新进检察人员;在评选范围上既包括在编干警,也设有聘用人员评选项目。另设特殊贡献奖“功勋之星”,用以表彰在该市以上各类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抢险过程中表现突出,或者完成院及各级领导交办的急、难、险、重任务表现突出的。制度内容全面,涉及到检察工作方方面面,全体干警(含聘用人员)人人可以参加评选,设计合理科学,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由“要我干”变为“我要干”,调动了检察干警工作积极性。
动态管理,注重结果运用
动态管理,突现机制亮点。“星光奖”制度一个突出亮点体现在实行动态管理。“星光奖”分三个级别,一级星为铜色(重要贡献奖),二级星为银色(突出贡献奖),三级星为金色(卓越贡献奖)。每评获某一奖项得一级一颗星,累积五颗星晋升1级。一、二级星展示于该院星光走廊,三级星的荣得者,则能荣登该院荣誉室。特殊的“功勋之星”不受级别累进限制。如何能得到更多的荣誉,怎样晋升“星”的级别,挑战着每位参选干警。这样的动态管理,更能激发检察干警创先争优的热情,更加有利于推动检察工作开展。
奖惩结合,注重结果运用。制度规定“星光奖”评选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个人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的,不得参加“星光奖”评选。这与该院的勤政廉政保证、党风廉政及效能建设责任制等制度结合起来。该院对多次获“星”人员予以优先提拔任用,2011年以来,共提拔了6名检委会委员,解决了10名干警科级职级,提拔了6名干警为内设机构正职、6名干警为副职,任用了检察员、助检员16名。
规范操作,机制健康运行
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评审工作,下设办公室在政治处负责具体操作。首先以部门为单位对照标准进行自评、推荐或者由分管检察长提名,后上报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然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推荐情况。同时,被推荐人选按照标准准备好材料,接受院领导小组评查;最后,经领导小组、党组会研究确定各项目奖候选人,在全院大会进行民主测评,干警满意度达75%以上,后经3天公示,无异议,给予授奖(功勋之星直接由院党组研究决定授予)。
强化落实,健康运行。一项制度的好坏与否,关键还是在于能否经得起实践的检验。该项机制运行三年来,该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先后开展了7次“星光奖”评选活动,共评选出纪律之星、学习之星、节约之星、建议之星78人次,为他们颁发荣誉证书及物质奖励。在“星光奖”评选表彰大会上,获“星”干警均表示将继续埋头苦干、尽心尽责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明检检察事业做出新的贡献,极大地调动了检察干警创先争优积极性,增强了检察干警爱岗敬业的热情,有力地推动了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该院还把每次评选星光奖材料、宣传材料汇编成册,作为一项制度累进执行。
创先争优,机制成效初显
典型引领,氛围浓厚。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通过评选活动,树立了祁超、薛乃涛、郭忠诚益壮之星等先进典型,在全院上下形成了“五比五看”的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即比学习,看谁的学习积极性最高,学习收获最大;比亮绩,谁的业务素质水平提高最多,看谁的业绩最好;比奉献,看谁的奉献最大;比活力,看干警工作中是否有创新精神,有争创一流佳绩的信心和行动;比团结,看科室机关是否有凝聚力、战斗力。
创先争优,成效初显。该机制运行以来,已逐渐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明光市、滁州市检察院、安徽省检察院领导来院检查指导工作中都给予了充分肯定,经验做法被上级院转发、《检察日报》推广、正义网、中安在线等省级以上多家媒体给予宣传报道,该院在全国基层检察院软实力建设研讨会做经验介绍。“星光”文化也有力地促进了该院各项检察工作的全面争先进位。2009年以来,该院连续六年在全市检察系统业务考核中名列前茅。2010年初被安徽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12年,该院被评为第四届“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013年,则被授予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评为全省学习型党组织示范单位、省级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被推荐为安徽省文明单位。
(明光市人民检察院 王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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