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送达问题一直是困扰法官办案的难题,日前,明光法院潘村法庭开拓思路,加强庭室与乡镇司法所联系,在连续两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处理上,取得了较好的司法效果。
原告徐某和赵某分别起诉被告赵某,双方原本庄邻,2012年11月,被告以在上海做塑料颗粒生意本金不足为由,分别向两原告借款10万元,并保证一年后还清,但被告借钱后下落不明,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原告和承办法官想尽各种办法,先后通过村委会、被告妻子、父母联系均没有一点信息。
在与当地司法所的联系过程中,了解到被告曾因刑事犯罪被判处缓刑,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进行社区轿正的过程中,每月均要传被告回来谈话,了解其最近动向,得知这个消息后,承办法官和原告以及司法所长一起“守株待兔”,终于成功地完成了送达、调解等工作,该案顺利得到处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如果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多动脑筋,找办法,用心办案,往往“柳暗花明”,另辟溪径,能够取得好的效果。
(潘村法庭 管震)
主办单位:中共明光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滁州市政务中心东九楼
邮编:239000 公开(监督)电话:0550-3808289 传真:0550-3808289
Email:czshglzhb@163.com 建议浏览器分辨率 1440*900 以上浏览本站
皖ICP备120103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