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5月27日上午,潘村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手机短信和电话通知等方式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当禁烧模范,做守法公民”教育活动。
通知中,司法所要求全体社区服刑人员认真学习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消防法》以及明光市关于秸秆禁烧的相关规定。要求全体社区矫正人员“当禁烧模范,做守法公民”,在确保自己不参与焚烧秸秆的同时,还要管好自己的家人禁烧秸秆,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
(潘村司法所 刘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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