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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公安局基层派出所矛盾化解有新招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9日 点击数:2203

今年以来,明光市公安局基层派出所紧密结合紧扣现实,转变观念,创新思路,采取“四有”举措,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排查“有果”。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进步,因征地及经济利益、邻里纠纷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增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各派出所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应对,组织民警深入基层、深入村组、深入群众,通过“一村一警”、走访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苗头、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有效避免各类恶性案(事)件的发生。

二是化解“有效”。建立健全了“警民联调”工作长效机制,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台帐,对排查化解或未化解的矛盾纠纷,分类装订成档案用以备查,有力地推进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组织民警动脑子、出主意、想办法,研究出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法。今年来,市公安局紧密结合辖区群众的民情风俗习惯,灵活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00余起。

三是防范“有力”。大力加强镇、村、组三级信息体系和调解组织建设,不断调整充实调解员力量,积极加强与乡镇各站所的联系,努力构建“警民联调”工作格局,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同时不断拓展矛盾纠纷信息收集渠道,及时、动态掌握辖区矛盾纠纷情况,切实增强工作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做到信息灵、底数清、情况明,并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工作措施,有效防止各类矛盾纠纷失控或扩大升级,进一步提高了派出所掌控辖区社会治安的能力。

四是宣传“有声”。充分利用发宣传单、开讲座等方式,深入群众,广泛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政策法律意识,引导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努力从源头遏制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有效防止各类矛盾纠纷激化为群体性事件、转化为治安案(事)件甚至是刑事案件。

(明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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