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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对明光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进行绩效考评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30日 点击数:490

6月26日至29日,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和华晨会计师事务所一行4人对明光市2014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进行了绩效考评。

评价组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绩效评价办法》(民社救字[2014]115号)为主要依据,重点从两个方面对我市的城乡居民低保资金进行评审:一是资金运行方面,通过查看银行流水账,了解低保资金是否发放及时,是否准确发放下去,资金拨付及发放过程中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等现象,确保低保资金实实在在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二是低保户确定方面,通过查看2012年以来的低保档案和实地抽样调查低保户,看是否存在“人情保”等现象,确保低保户是真真正正需要救助的群众。

通过查看资料和实地调查,评审组认为我市的低保工作认真贯彻了国家低保的相关政策:一是资金发放及时准确,不存在挤占、挪用等情况;二是低保户的确定公平、公开、公正,达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率较好。同时评审组也希望我市继续加强低保户档案的动态管理,对以前的档案进行完善,确保档案资料信息完整准确。

(明光市财政局  丁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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