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滁州长安网>> 明光长安网>> 基层传真>>正文内容

明光“三公”经费管控成效显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2日 点击数:471

近年来,明光市采取健全约束机制、完善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实行行政问责等多种措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管理成效显。该市在2014年“三公”经费下降17.2%的基础上,2015年1-6月,“三公”经费支出1055万元,占年初预算45%,同比下降6.1%,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371万元,占年初预算39.2%,同比下降4.9%,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行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是健全约束机制,完善公开制度。将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数据在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政务网站同步公开,强化预算约束,接受社会监督。发改委、财政、行管局等部门就相关业务出台管理细则,明确标准和范围,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国库支付中心规范报账管理,加强业务审核,从源头抓起,强化单位内控。按月统计对比分析“三公”经费支出数据,实行预警提醒机制,严控支出增长。

二是注重绩效考核,加大督查力度。年初将“三公”经费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评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加大考评权重,增强单位主动降低“三公”经费内生动力。成立落实八项规定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市委主要领导当召集人,“四大”班子办公室牵头成立督察组,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抽专人参与,定期不定期对单位开展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督查结果形成通报制度,加大单位规范管理“三公”经费外部压力。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实行行政问责。细化公开内容,建立透明信息公开机制,接受社会监督、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政风监督员对单位落实“三公”经费管理情况进行依法监督。实行问题“行政长官负责制”,对不按规定公开、违反规定的单位,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应对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进一步促进单位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明光市财政局  蒋道勇)


上一篇:明东一事一议建设照亮农民心[ 07-02 ] 下一篇:张八岭全镇共庆党94周岁生日[ 07-02 ] 作者:明光政法

主办单位:中共明光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滁州市政务中心东九楼

邮编:239000 公开(监督)电话:0550-3808289 传真:0550-3808289

Email:czshglzhb@163.com 建议浏览器分辨率 1440*900 以上浏览本站

皖ICP备120103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