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明光市检察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学习全省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检查问题清单111条,对照查找自身不足,不断提升执法规范水平。
专题会学习了滁州市院关于开展“深化查摆问题,迎接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并逐条学习了全省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照检查问题清单12类111条。随后,领导小组成员就各部门对照情况及存在不足,进行了座谈发言。
最后,周寿忠检察长就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通知精神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管领导要加强领导,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内勤要做好部门统计、报送等工作,专治办要严格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抓好督促落实工作,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组织督查工作。促使每个干警都认识到规范司法行为是对检察事业负责,是对大家负责,是对每位干警负责,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规范意识。
二是逐一对照,建立台帐。各部门要召开部门会议,学习对照问题清单,逐一建立整改台帐,不放过每个问题,确保规定动作要保质保量完成,并将及时整改台帐报送专治办。
三是强化意识,完善标准。规范司法行为有个不断完善的过程,要进一步完善案件评查等相关制度,采取一系列措施,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并建章立制,防止同样不规范行为今后再次发生。
四是上下联系,不断整改。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院业务部门对口联系,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原则,对其他地方出现的不规范情况也要对照整改。
五是各司其职,互相沟通。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同时,要发挥内部监督机制作用,尤其是自侦案件,各环节、各部门都要把好关口,充分履行各自职责。
六是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各部门,尤其是业务部门要加强学习,建立本部门业务学习会制度,定期组织学习部门业务、上级院相关政策等内容,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行能力。
(明光市人民检察院 王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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