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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了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4日 点击数:500

7月13日,市医保中心通知各社区领取参保票据,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开始。今年,居民医保政策有所调整:一是在生病住院基本医疗报销的基础上,对一次住院医疗费或一个年度内个人住院承担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又进行大病保险报销;二是调整个人缴费和国家财政补助。18岁以下在校学生和18岁以下的非在校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费是70元,18岁以上非从业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费200元。国家财政补助由去年补助320元提高到380元。

我市城镇居民医保新参保人员可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1寸照片至所在社区办理本年度城镇居民医保,老参保人员携带医保手册即可。

(明光市人社局  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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