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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工作成效受到司法部和受援省份高度赞誉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4日 点击数:452

安徽长安网讯  自2009年以来,我省按照司法部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统一部署,先后选派“1+1”法律援助律师33人次,连续7年积极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广大志愿律师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远赴中西部律师资源匮乏地区,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帮助当地的困难群众,推动当地法律援助事业和法治建设发展,圆满地完成了“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司法部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高度肯定,省司法厅连续6年被评为先进单位,2012年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专门给安徽省委、省政府发来感谢信,对省司法厅及我省律师志愿者大力支持、积极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表示感谢。

一是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 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把为老百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七年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70件,接待法律咨询11390人次,涉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和农民工等诸多弱势群体,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950万元。

二是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1” 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七年来共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妥善调处涉及社会保障,拆迁安置、交通事故等方面群体性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共342起,志愿者律师被服务地领导和群众誉为“和谐稳定的大使”。

三是尽心当好参谋和顾问,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高。“1+1” 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主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切实当好党委政府法律参谋,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活动,参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协助把好依法行政的关口,成为党委政府“信得过”、“离不开”的得力助手。

四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1+1” 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冒着酷暑严寒,翻山越岭,走乡串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七年来,共开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219场次。利用广播、电视进行法制宣传,为服务地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深入浅出的普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是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培养基层法律援助人才。“1+1” 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在服务地与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大学生志愿者共同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将自己的丰富法律专业知识传授给他们,培养了一批具有奉献精神、扎根基层的专业人才,为中西部的法治建设留下了一支“带不走”的队伍。

7年来,我省各位“1+1”志愿律师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肯定和赞誉。贵州省关岭县的法律援助受援群众对陈晨律师案件办理结果满意率达100%。任向东律师获评“十大优秀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贵州省施秉县人民政府专门致信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我省司法厅感谢任向东律师所做的贡献,该县县长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1+1”行动2010年总结表彰暨2011年派遣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作为服务地代表,高度评价任向东的工作业绩和奉献精神,任向东也在“1+1”行动2011年工作座谈会上代表志愿律师发言。汪忠流律师被藏族同胞称为“藏族好朋友”、被土家族同胞称为“救命恩人”、被苗族同胞亲切地称为“贴心律师”、被湖南省保靖县授予“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十佳调解能手”称号,被评为“推行行政调解、构建和谐社会”工作先进个人,在 “1+1”行动2011年总结表彰暨2012年派遣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汪忠流律师作为受表彰代表作先进事迹报告。王振民律师的事迹被黑龙江省方正县电视台专门报道。杨金龙律师的工作得到了广西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政府的多次肯定和高度评价,被玉林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律师称号。姜祥满律师被新疆自治区青河县委、县政府评为践行雷锋精神志愿服务活动优秀志愿者,被授予普法先进个人。任向东、杨士斌、曹军、许晨伟律师被评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3年度“百姓心中最满意的模范志愿律师”,徐继军律师被评为2013年度“守护边疆促进民族团结的模范志愿律师”。2013年“1+1”行动总结表彰暨2014年派遣工作新闻大会上,曹军律师作经验交流。2014年度,西藏贡觉县政府专门致信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我省司法厅、蚌埠市司法局,感谢曹军律师所做的贡献。2015年,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授予陈贤律师“西藏法律援助群众满意律师称号”,并向我厅发来致谢函。

与此同时,我省各位“1+1”援助律师在省内也受到了表彰和肯定,2011年9月,省司法厅为陈晨、任向东、董阔、桂林和汪忠流等五位志愿律师分别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任向东、汪忠流、杨金龙、姜祥清、王振民等五位律师作为“1+1”法律援助志愿行动群体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12年度榜样人物”,杨士斌律师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14年度榜样人物”,曹军律师被评为第三届“安徽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在省律师协会第四届暨2009—2012年度安徽省优秀律师、优秀县域律师表彰评比活动中,任向东、杨金龙、桂林律师获“安徽省十佳律师”称号,姜祥满律师获“安徽省优秀县域律师”称号,曹军律师获“安徽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

2015年7月9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总结表彰暨2015年派遣培训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我省2014年和2015年志愿律师参加了会议。会上,我省志愿律师任向东、曹军、陈贤、杨士斌、陈艳荣获2014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称号,任向东律师作为律师代表上台领奖。青年律师胡珂楠代表2015年志愿律师,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顾秀莲手中接过“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旗帜,开启了我省律师2015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新征程。

(安徽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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