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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公安局荣获2015年7月份全市“效能之星”和“干部之星”两项荣誉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4日 点击数:2518

近日,市公安局被明光市评为7月份月度重点工作“效能之星”,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王道林同志被评为市7月份月度重点工作“干部之星”。

7月份,该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认真履职,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一是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行动中,共进行了7次酒驾集中整治、2次专项整改行动。查处酒驾44起,超速行驶3820起,机动车涉牌涉证390起。二是开展夏季治安隐患大排查。检查密集人员场所90家,清查出租屋、洗浴留宿场所70家,检查涉枪涉爆单位3家,排查稳控非访重点人13人。三是开展“守护平安-夏秋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4起、容留他人吸毒案2起、涉赌案件2起,刑事拘留3人,治安拘留8人。其中,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王道林牵头办理刑事案件6起,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5起,刑拘4人、逮捕2人;查办1起会员70余人的传销案件,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四是全力保障汛期人员、财产安全。防汛期间,共出动警力200人次,在明南、明西、三界、潘村镇等地参与险路、险段值守和巡查,积极救助被困群众和被困车辆。五是配合新庄河拆迁工作。先后投入警力150人次保障拆迁工作顺利推进,治安拘留1人,强制带离7人,批评教育6人。

(明光市公安局  彭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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