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快速发展,土地纠纷、经济纠纷、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纠纷层出不穷,明光市司法局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在人民调解中的职能作用,指导各基层司法所及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多项排查活动,对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切实增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防控能力,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严格执行名称、印章、标识、徽章、工作程序、格式文书“六统一”,调解场所悬挂人民调解统一标识,上墙内容统一规范。同时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制度、档案资料和日常工作机制,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文书档案和人民调解协议制作。切实规范调解程序,增强调解实效,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全市17个乡镇(街道)和149个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队伍,依托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实现市、乡镇、村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调解网络。加强道调委、医调委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的建设和运行,开展行业调解委员会和品牌调解室创建活动。明光市道调委自成立以来共成功调处630余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明光市医调委成立至今已接受医患纠纷咨询42起,成功调解 32起,患方索赔金额为836.50万元,实际赔付为149万元,赔付到位率达到100%。
三是强化培训考核。通过定期、不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统一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调解工作的水平。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底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考核工作中,并注意加强日常督查,每年根据人民调解员表现情况,评选出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鼓励全市调解员向优秀人民调解员学习,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抓好排查化解。坚持对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发现一起介入一起,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切实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实行矛盾纠纷半月一排查、一月一统计,及时了解和掌握纠纷动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和其他非诉讼方式消除纷争,妥善处理各类矛盾,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稳压器”作用。
据统计,2015年上半年,人民调解案件总数达1054件,其中调解成功1023件,协议涉及金额990.64万元。防止民转刑案件2件6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33件606人次。
(明光市司法局 秦蓓蓓)
主办单位:中共明光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滁州市政务中心东九楼
邮编:239000 公开(监督)电话:0550-3808289 传真:0550-3808289
Email:czshglzhb@163.com 建议浏览器分辨率 1440*900 以上浏览本站
皖ICP备120103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