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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审批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31日 点击数:2153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拓展明光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深度和广度,近日,明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明光市第三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审批工作。

申报审批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批的方式进行。首先由各乡镇(街道)根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标准,推荐若干个村(社区),再由被推荐的村(社区)填写申报审批表上报市依法治市办,市依法治市办会同市民政局、市司法局根据标准到被推荐的村、社区进行实地考核,确定申报对象,进行审核批准。

(明光市法治办  邵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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