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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防范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1日 点击数:444

安徽长安网讯  近日,省综治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生计生委、安徽保监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防范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防范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是实现人民群众病有所医,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要社会建设工程和重大民生工程。依法防范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基本要求,也是深化平安安徽建设的重要内容。

《意见》强调,积极预防化解医疗纠纷,依法防范涉医违法犯罪。一是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和管理。认真落实《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医疗服务重心下移、优质资源下沉。二是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安全防范。将医疗机构安全防范体系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医警”联动。公安机关要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警务室建设,及时受理涉医报警求助,切实维护医疗机构和周边治安秩序。三是进一步发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作用。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形成覆盖全省、便民高效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网络。至2015年底,实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四是进一步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至2015年底,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参保率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达到90%以上,公办基层医疗机构参保率显著提升。五是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院内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司法确认、诉讼、医疗风险分担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的医疗纠纷预防化解长效机制,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预防化解医疗纠纷的强大合力。

《意见》要求,按照“分工负责、联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落实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机制。依法严厉查处扰乱正常医疗秩序行为,坚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对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要深入调查取证,依法从严惩处。始终保持对各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查处伤医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实行挂牌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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