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安排,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组织统筹指导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工作,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推动政法各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具体措施。
(四)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执法权和司法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组织推动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政法、综合治理工作改革,组织、推动依法治市方略的实施。
(六)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防范处理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牵头组织推动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八)组织开展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基层政法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九)指导协调政法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组织推动基层法学研究。
(十)办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明光市委政法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明光市委政法委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中共明光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 ||||
三、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135.73万元,支出总计135.73万元。与201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7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5.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73万元,占100%。
五、2014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7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4年度决算86.8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60.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国家安全等方面。“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1万元,主要用于政法专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4年度决算35.93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35.63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退休人员支出;“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决算0.3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不足。
3.“医疗卫生”2014年度决算4.8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2.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决算2.64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8.1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8.13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附件:1.明光市委政法委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明光市委政法委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表
3.明光市委政法委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表
4.明光市委政法委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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