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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公安局强化“五种意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0日 点击数:538

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市公安局强化“五种意识”,全面提升民警执法办案水平。

一是强化法治意识。加强民警法治理念、执法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要求民警在执法办案、调查取证上,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规定,做到有章必循、有法必依,杜绝因违反程序规定,不规范执法造成冤假错案。

二是强化证据意识。为了能及时取得真实可靠的证据材料,不使证据失真,该局要求民警接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案发现场并立即开展取证工作,第一时间发现、提取、保全证据。

三是强化标准意识。严格规范办案功能区划分,规范候问室、讯(询)问室、信息采集室的设置,做到制度流程上墙,安全防范设施和报警、监控设备到位,实现了墙面软化、桌椅固化,确保执法规范与安全。

四是强化时限意识。在保证执法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执法办案时间,提升执法办案效率,既遵循法定时限,又兑现向群众的承诺,真正做到出警快、取证快、办案结案快、手续办理快,逐渐改善民警执法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是强化宗旨意识。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兢兢业业做好工作,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全面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明光市公安局  胡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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