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近日,明光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处理一起案由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纠纷的案件。原告吕某起诉某建筑公司,称其丈夫陈某从某建筑公司施工的某小区在建的楼房坠楼身亡,认为该建筑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该建筑公司赔偿损失30余万元。担任该民事案件被告人的律师是俊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叶志军律师。
明光市司法局为对律师出庭情况进行进一步监督,全程旁听了案件庭审。叶志军律师的代理意见是:经过庭前的大量调查取证认为,陈某系自杀,建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经法院庭审出具的公安机关证据显示,受害人陈某确系自杀身亡。庭审后,经法院组织调解,建筑公司自愿一次性补偿原告2000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明光市司法局对办案律师庭审情况,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表现感到满意。
(明光市司法局 吴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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