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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人社、交通加强部门联动 保障农民工权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7日 点击数:2137

近日,一起群体投诉欠薪事件在明光人社、交通部门的共同协作下圆满解决,20多名农民工如愿拿到工资款49.36万元。

9月6日一大早,人社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刚一踏进办公区,就见20多名农民工围堵在信访举报投诉室的门口,经询问,了解到这些农民工原来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原在我市女山路新改建路灯项目工程上干活,现工程已完工,经多次催讨,老板却迟迟不结付工钱。了解案情后,当值监察员立即汇报给主要领导并展开调查,约谈被投诉人。经查,明光市女山路新改建路灯工程由明光市交通局所属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因工程延期未按时交付,工程款支付相应延期,致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约50万元情况属实。

根据《安徽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和《明光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通局作为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负有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处理的职责。人社监察大队经请示主要领导后立即与交通局取得联系,加强联动。后经监察大队与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多次做工作,终于促使达成协议:由建设方从工程款中先行垫付49.36万元,用于支付民工工资,并委托人社监察大队监督发放。

(明光市人社局  李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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